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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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是訴訟案件的根本,一份合理合法的有效證據是辦理行政案件的關鍵,可以最準確的反映出案件的真實性。那麼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概念與特徵,以及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分類有哪些?下面本站的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概念是什麼

一、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概念與特徵。

證據規則是指確認證據的範圍、調整和約束證明行為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證據法律制度的集中體現。

證據規則的法律特徵:

1、強制性。證據規則是行政執法機關證明案件事實的行為規範,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應當遵守此規則,否則所收集的證據無效。

2、指導性。證據規則是具體的操作規程,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可以根據證據規則的指引,收集證據。

3、程序性。證據規則屬於程序法的範圍。

二、行政證據規則的分類。

行政執法證據規則可分為取證規則,舉證規則,質證規則,認證規則。

1、取證規則。

(一)取證規則的概念。

取證規則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收集、調取證據所應遵循的程序、方法和應滿足的條件。

(二)取證規則的基本要求。

(1)取證時限要求。

時限要求先取證後決定,是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執法機關收集證據,應當在作出行政行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進行。

(2)取證形式要件要求。

證據的形式要件是指證據在形式上所應滿足的條件。所有證據都是形式和內容的統一,證據形式應該説是審查判斷證據可採信的重要內容和途徑。證據材料能否作為被採用,除內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決於證據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條件。證據形式是在取證過程中形成的。加強對證據形式要件的理解認識,不僅可以規範取證行為,也有利於提高質證和認證水平。

2、舉證規則。

舉證責任,指當事人在行政裁決中因舉證不能或不力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舉證責任配置規則就是如何劃分當事人的舉證責任的規則。在行政裁決中,一般採取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

3、質證規則。

質證,指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對對方展示的證據進行辨認、質詢、説明、解釋以確定證據效力的活動。質證的價值,在於提高證據的可採性,尋找可定案證據,為認證作準備,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辦案人員的內心確信。

4、認證規則。

認證是辦案人員對證據三大屬性,即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所進行的綜合審查判斷。

以上是小編對於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概念與特徵,以及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的分類有哪些的一些概括總結。證據對於行政案件的審理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證據是否真實有效直接關係到案件的結果是否合理合法公平公正,所以取證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信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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