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欠錢訴訟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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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法律規定欠錢訴訟如何進行?

根據法律規定欠錢訴訟如何進行?

根據法律規定欠錢訴訟的進行方式是:

1、 寫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2、 立案

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 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4、 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後,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 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只是訴訟過程中的幾個主要環節。在整個訴訟中還有很多訴訟行為需要注意,比如舉證期限、提出反訴以及申請鑑定和證人出庭等等,這些細節至關重要。“細節決定成敗”這句話用在訴訟中是很恰當的。

二、打官司需注意什麼?

1、打官司首先要轉變觀念。

很多人認為打官司是件壞事,將打官司稱為“惹官非”,因此不願意打官司,甚至害怕打官司。對於法治社會來説,這種觀念顯然已經過時了。打官司雖然是件麻煩事,但是在後私力救濟時代,打官司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最主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途徑。打官司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在法治社會裏,每個公民都應該在自身自由和權利受到侵犯時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來進行捍衞。因此,每個公民都應該轉變觀念,不要害怕打官司,必要時就應當行使打官司的權利。

2、準備階段要注意的問題,包括證據的收集、聘請律師及準備庭審。

在打官司的準備階段,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收集並保存好相關的證據。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於自己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舉證不能的應當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後果。現實中當事人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有辦法舉證而導致輸掉官司的情形並不少見。基於證據的重要性,就算手頭上暫時沒有證據,也要想方設法去取得證據。例如:在不存在借據或借款合同的情況下,債權人可通過與債務人以書面的方式重新確認債權的形式取得證據。

3、當決定要打官司的時候,最好是尋求律師或者相關專業人士的幫助。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有一些人員,他們可能就是在面臨着民事方面的糾紛的時候,會選擇一定的訴訟活動,比如説欠錢不還進行訴訟,但是需要打官司,流程非常的複雜,通常情況下有一個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都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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