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駁回後轉行政訴訟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民事駁回後轉行政訴訟可以嗎?

一、民事駁回後轉行政訴訟可以嗎

駁回起訴後可以再起訴,但要提起行政訴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認為自已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訴。

2、不能對抽象的行政為提出起訴。

3、對一些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法律規定必須要先向作出該行為的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複議請求,不服複議決定才能起訴。

二、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3、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但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起訴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

6、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民在提起訴訟時如果被駁回,那麼也是可以再收集證據提起訴訟,但要確定法院是否受理就要看與法律的條款是否相符合,只有確定自己的權益受到行政行為的侵害,才能向法院依法的提起行政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