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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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借條並非本意,是被人脅迫寫下的,想要避免承擔清償責任,就要提供證據證明是在被脅迫寫下借條的,否則,僅憑口説是被迫,法官是不會相信的。那麼怎樣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解答。

怎樣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

一、怎樣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

(一)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二)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三)與對方接觸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像設備,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二、哪些借條屬於法院不支持的

(一)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説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説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3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在3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二)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四)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四)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五)借條複印件。只持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書寫借條的時候,一般是由借款人親自書寫的,當然也可以打印之後由借款人簽字蓋章。借條的書寫肯定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之上的,而要是借款人是被脅迫寫下借條的話,那麼這樣的借條在法律上面就是無效的。不過,此時借款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受到他人脅迫之後,才會寫下這樣一張借條,否則的話將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説,很有可能需要這個借條當中的還款義務。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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