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借錢後失蹤了可以上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在借錢的時候看走了眼,那麼還錢的時候就會狀況百出,許多不還錢的債務人以為可以一跑了之,但是在法律上,債務人跑的越久,那麼債權人想要追回債款,現在可以及時法院申請其失蹤,申請成功之後一切就按失蹤人的財產辦。

對方借錢後失蹤了可以上訴嗎?

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的需要滿足下面的條件:

1、申請人要求

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

利害關係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公民和法人。

因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借債關係,所以可以依法去法院宣告其失蹤。

2、客觀要求

(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例如發生洪水、地震、戰爭等情況。如果明知對方在某一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那也不能認為失蹤。

(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

3、形式要求

申請宣告失蹤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申請。必須經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蹤,任何單位與個人沒有這個權利。

依法定要求申請宣告失蹤後,接着債權人可以找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請求還錢,不過還錢的時候需要以失蹤人剩餘的財產為限。

不過,現在對於債務糾紛,一旦發現對方失蹤了,債權人也可以就聯繫方式、聯繫住址等基本信息,去對方所在地法院或是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這樣的話也就不需要等到兩年期滿申請宣告失蹤再執行對方的財產,法院可以依據實際情況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的。

最後,其實現在很多債務人在還不上錢的時候,都會選擇跑路走人,以為這樣可以徹底脱離債務,但只要債權人沒放棄,那麼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不過,發現債務人失蹤後,債權人需要注意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去法院起訴,要是得知對方已經失蹤時間較長的,那麼可以及時去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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