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己起訴債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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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自己起訴債務人的?

如何自己起訴債務人的?

首先,寫好起訴狀,起訴狀可以邀請專業律師寫;其次,收集準備好對自己有利的債務證據;最後,帶着起訴狀和證據到事發地法院提起訴訟並繳納相應費用。

起訴欠債人的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能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並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二、債務人去世怎麼討債?

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後,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後,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

當然,繼承人如果自願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應該把死者個人的債務與家庭債務區別開。

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後用於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後,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遺產無人繼承,也無人接受遺贈,這些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那麼,死者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產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

對於死者生前應當繳納的税款而沒有繳納的,和清償一般債務一樣,以死者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以全部遺產折價繳納税款後,仍欠税款,繼承人若自願代繳,儘管其沒有這個義務,也不應禁止。

起訴債務人,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債務人去世之後,需要用他的遺產償還債務,償還之後仍有剩餘遺產的,由繼承人繼承,若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債務的義務,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繼續償還債務人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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