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的判斷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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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應該有過這樣的經歷,在馬路上撿到東西,有的時候可能是不值錢的小玩意,有時候可能會獲得價值比較高的物品。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如果我們拾得遺失物沒有歸還,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我們需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受到懲罰,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 

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的判斷依據是什麼?

一、不當得利的含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在此行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特徵具體特徵根據有三: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不當得利,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益的事實,要求他人致損和自己獲益是有因果關係的。

二、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  

拾得遺失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拾得人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只是擁有必要的費用請求權,並且負有的保管義務和報告義務。拾得人的拾得行為也不是致他人受損的原因,沒有因果關係。  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因拾得遺失物,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所以説拾得遺失物不是不當得利。  

新聞上經常會有報導,某司機拾得顧客裝有幾十萬的包原物歸還等消息,這都是拾金不昧的良好典型,這也是新聞報道在散發正能量。拾得遺失物是不是不當得利的判斷依據,是為了在法律上把事件進行定性。如果遺失人要求返還,拾得人可不可以要求報酬,標準是什麼,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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