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與拾得遺失物的區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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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質不同。拾得行為的法律性質屬於物權問題,發生拾得行為形成的返還原物的訴訟是返還之訴。而不當得利的法律性質是債權債務問題,是債發生的根據之一,所發生的訴訟為不當得利之訴。
2、確定責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為的民事責任,按照有關法律的解釋,拾得物滅失、毀損,拾得人沒有故意,不承擔民事責任。而不當得利人的民事責任則以其在主觀上是善意還是惡意來區分責任的大小的。
3、請求報酬的權利不同。拾得行為中,拾得人將拾得物品返還失主時,有請求報酬的權利。而不當得利中,不當得利人返還不當得利,沒有請求報酬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與拾得遺失物的區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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