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糾紛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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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糾紛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欠款糾紛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債務糾紛民事案件具體的開庭時間應該由法官進行告知,法律並無具體規定,但是需要在審限內開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如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債務糾紛案件起訴費多少錢?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確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2.5%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2%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1.5%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1%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0.9%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0.8%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0.7%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0.6%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乘以0.5%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款糾紛發生之後如果雙方協商不好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對於開庭時間需要多少要由法院來進行確定,只有證據齊全自己的勝訴權才能受到保障,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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