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毀他人財物清單需要列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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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損毀他人財物清單需要列出嗎?

損毀他人財物清單需要列出嗎?

損毀他人財物清單需要列出,需要弄清楚損壞哪些財產,如何賠償。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會有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就是不構成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拘留、罰款。”

那麼第二,這構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數額較大”那麼就構成了犯罪。那麼這裏的“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了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了或損壞公私財物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數額較大”一般是一萬以上不滿五萬;“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如果構成犯罪,則涉嫌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二、損壞他人財物賠償標準是什麼?

財物被他人損壞的,按財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果市場價格難以確定的,可以通過鑑定的方式確定財物的價值。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對物損查勘及定損的要求:

1、接到報案後,由查勘員對物損狀況進行實物查勘、拍照、丈量、測繪記錄損害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

其中現場方位照相、現場概貌照相、現場重點部位照相、現場細目照相,是整個案件的關鍵。

例如:對於數量較大的物損案件,查勘中要對損失的物品進行分類清點損失數量,並要在照片中清晰的反映出受損程度,特別注意的是集裝箱內的貨物損失,首先要對運單拍照驗證,核實運單數量與實際運輸數量是否一致,在出險地進行開箱前後的查勘定損工作,開箱後對物品分類清點,要反映出受損數量,清點後請車主、貨主、我司人員三方在損失清單中籤字確認。

2、調查審核:進行市場調查、取證、查詢相關價格資料,由查勘員二人以上進行審核、評議,對較大金額立即上報分公司,必要時由分公司派專人或請公估公司進行處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故意毀壞財產這並不是特別的瞭解,認為這是離自己比較遙遠的,但實際上如果故意的毀壞他人財產,達到説較大的程度,那麼就必須要按照犯罪行為來進行處理,否則的話是屬於一種治安方面的,也是需要由相關人員對於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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