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損毀他人財物需要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1K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損毀他人財物需要賠償嗎?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損毀他人財物需要賠償嗎?

不僅有賠償責任,還有法律責任。如果是惡意破壞他人財產,情節較輕的會受到治安處罰,情況嚴重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產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財產損害賠償包括哪些範圍?

財產損害賠償,都有哪些內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等等,都應該按照相應的標準來賠償。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事糾紛而造成他人的財物受到損失,那麼當事人是需要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責任,對於承擔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造成的情節較嚴重的也可以按治安條款來進行處罰,特別嚴重的就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