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司法罪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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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立案標準
以奪走、縱放被押解人員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就會立案。...
擾亂法庭秩序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擾亂法庭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三)客體...
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
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1)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2)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3)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這裏的辯護人,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為被告人的利益向司法機關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事實或材料,並依法為被告人擔任辯護的人,包括律師和其他公民...
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量刑標準
1、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泄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造成信息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有上述行為,泄露國家...
聚眾持械劫獄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監管秩序。監獄、勞改隊、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任務是...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的認定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罪的界限: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
破壞監管秩序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也就是説,構成該罪的主體,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處刑罰,並被強制在勞改機關服刑的罪犯。該罪的主體具備兩個條件:第一,犯有罪行;第二,經司法機關判決或決定而被收押在勞改機關...
窩藏、包庇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窩藏、包庇行為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後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後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為人事前與犯罪人通...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量刑標準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概念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開披露、報道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聚眾持械劫獄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條第二款暴動越獄或者聚眾持械劫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作證罪立案標準
妨害作證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妨害作證的行為,均構成犯罪,應予立案追訴。情節嚴重是妨害作證罪的加重情節,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行為人實施的妨害作證行為嚴重,侵害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活動,甚至使之無法進行;或者採取的手...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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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既包括特定的人員,如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如記者、編輯以及其他掌握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
擾亂法庭秩序罪立案標準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犯罪行為只能發生在法庭開庭審理過程中。犯罪地點限於開庭審理案件的法庭內。從犯罪的結果看,必須是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量刑標準
1、公開披露、報道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的案件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妨害作證罪概念
妨害作證罪是指採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
組織越獄罪的認定
適用本罪時應區分組織越獄罪與脱逃罪的界限,本罪與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現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離監管、羈押場所。兩者的區別是:1.行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並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開與國...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規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追訴,司法工作人員犯罪的,從重處罰。...
組織越獄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在監獄、勞改隊等關押場所的罪犯構成。其他人員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對於個別監管人員為越獄的罪犯提供幫助或方便條件的,而按組織越獄罪的共犯處理。(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量刑標準
1、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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