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保險和醫保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商業健康保險和醫保的區別

我國的醫療保險其實分為了很多種,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等。針對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實際的參保條件不同,自然報銷的範圍、條件、標準這些,也是不一樣的。而屬於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醫療保險,就是職工醫療保險了,即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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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1、根據投保人的數量分類,可分為個人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

2、根據投保時間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投保時間長短還與投保人的數量結合構成團體短期險和團體長期險,同樣與個人結合可構成個人短期險和個人長期險等。

3、按照保險責任分類:

a)疾病保險是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患有保險條款中列明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定額補償。

b)醫療保險也稱為醫療費用保險,指對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

c)失能保險也稱為收入損失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指因被保險人喪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財產等受到損失的一種保險。

4、根據損失種類分類,可分為醫療費用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離婚時是隻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所以保險賠償金額是否可以進行賠償,應當根據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認定,對於夫妻婚後購買的保險,那麼在獲得賠償後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是可以進行分割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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