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工傷人員待遇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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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對於工作期間造成的員工身體上的健康問題,用人單位以及僱傭企業,應該按照員工工傷的實際情況進行一定的賠償,來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那麼關於山東工傷人員待遇是怎麼樣的,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山東工傷人員待遇是怎麼樣的?

一、關於山東工傷人員待遇是怎麼樣的

山東工傷人員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你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二、山東工傷賠償標準

山東省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山東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山東省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2016年山東省工傷賠償標準是根據統計機關公佈的2015年的相關數據,對各賠償項目進行了相應調整。部分數據請在工傷賠償法律網勞保數據中查詢。

1、一般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家根據工傷的不同情況,有一定的標準判定,受傷人員可以根據工傷鑑定,到用人的企業等尋求賠償。而以上關於山東工傷人員待遇這一問題,就為大家整理了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大家前來諮詢,同時希望大家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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