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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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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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但用人單位只上了意外險,沒有上工傷保險。麻煩各位律師

受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已繳納工傷保險,可由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受傷一個月內申報工傷,也可由勞動者自受傷一年內自行申報工傷。申報工傷後,會進行工傷認定,獲得工傷認定書後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終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確定傷殘補助金數額。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需要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工傷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最終根據鑑定結論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能夠享受工傷保險傷殘補助金數額標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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