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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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多少?

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多少?

武漢社會保險比例是: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10%,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確定,行業基準費率為0.2%至1.9%之間,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1.5%,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0.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7%,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二、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另外還需要提交相關材料接受審查。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以上就是武漢社保的具體規定情況,相關事項的認定上,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標準來進行適用的,但各地方政府根據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所認定的保險比例是不同的,具體情況應當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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