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與社保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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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證與社保有關係嗎?

失業證與社保有關係嗎?

關係不是很大,失業證證明了你的失業狀態,可以拿着到新單位就業,辦理就業登記,辦理完畢後可以繳納保險。因此要求你先去辦理失業證才給你繳納社保,目的是為了讓你的社保繳納時間段有個延續性。

辦理失業證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國家規定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在24個月之內,重新就業的,辦理就業登記,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也可以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參加職業培訓等優惠政策失業證通常稱《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錄個人就業與失業狀態的證明。平時由單位保管,員工離職後,該單位證明在職起迄時間,並加蓋公章退回員工本人保管。

二、領取失業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户口在城市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户口在農村的請到户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綜上所述,員工被公司辭退的,應當帶上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去辦理失業證,這是其領取失業金的憑證。失業證和社保沒有什麼關係,拿到失業證説明就沒有再繼續繳納社保,這個時候社保是停繳狀態。如果不是主動辭職,失業員工還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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