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社保生育保險要怎麼報銷?
在滿足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的情況下,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如下: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二、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持續繳費;
2、用人單位為職工持續繳費一年以上;
3、用人單位在職工生育期間持續繳費;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標準及相關規定。
三、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在非武漢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生育分娩、流(引)產、計生手術的書面申請(職工所在單位蓋公章);
2、醫療費用申報表;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及住院費用清單原件,出院小結、病案首頁、門(急)診病歷、長期醫囑、臨時醫囑、手術記錄和麻醉記錄(手術患者附報);
3、參保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4、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1、門診產檢費用:首次產檢檢查費用報銷185元,門診檢查費用最高可報銷511元,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自行支付,不予報銷。
2、順產費用:在一級醫院生產報銷2000元,在二級醫院生產報銷2200元,在三級醫院生產報銷2500元。
3、助娩產:在一級醫院生產報銷2100元,在二級醫院生產報銷2400元,在三級醫院生產報銷2800元。
4、剖腹產:在一級醫院生產報銷2600元,在二級醫院生產報銷3100元,在三級醫院生產報銷2900元。
5、人工引產:在一級醫院生產報銷1400元,在二級醫院生產報銷1700元,在三級醫院生產報銷2000元。
五、報銷比例
1、首次產檢費用共185元,在婦幼保健院(所)進行。產後訪視共30元,由市、區婦幼保健院(所)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提供。職工首次產檢和產後訪視的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限額標準與武漢市、區婦幼保健院(所)統一結算。
2、門診產前檢查515元,在定點生育醫療機構進行。職工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在限額以內(含限額)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實際費用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超過限額的部分由個人自付。
3、生育分娩、流(引)產醫療費用按醫療機構級別和生育類別等進行結算。職工符合規定的分娩、流(引)產費用低於定額標準90%(含)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實際費用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1)療費用高於定額標準90%、低於100%(含)時,按定額進行結算;
(2)療費用超過定額標準100%至150%(含)的部分,個人自付30%,醫療機構負擔30%,生育保險基金支付40%;
(3)療費用超過定額標準150%以上的部分,個人自付30%,剩餘部分根據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年度考核結果確定支付比例。
4、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實施生育分娩、流(引)產醫療費用的結算。生育醫療費用標準按《武漢市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規定的定額執行。醫療費用在定額以內的,按實際支付;醫療費用高於定額的,按定額支付。
5、非長駐外地工作的參保女職工、符合規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的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因個人原因需在外地實施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在外地就醫的生育醫療費用按《武漢市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執行。生育醫療費用在定額以內的,按實際費用支付;生育醫療費用高於定額的,按定額支付。
六、異地報銷
已辦理武漢生育保險生育就醫登記,非常駐異地人員因個人原因需在外地實施生育的,現金墊付的生育醫療費用(產檢、生產費用)可於醫療終結後30日內提供以下資料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現金報銷,經轄區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可按規定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所需報銷材料:
1、《武漢市生育保險現金結算申報審核表》;
2、發票;
3、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5、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
6、《武漢市生育保險長駐外地人員就醫申請表》;
7、長駐外地證明;
8、《武漢市生育保險生育就醫登記表》。
報銷流程:單位經辦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武漢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
綜上,在滿足武漢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的情況下,職工可在懷孕後向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申報,待工作人員前往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手續後領取醫療證;在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上交報銷所需材料包括醫療費用發票、出院小結、住院費用清單、職工社保卡等,即可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和領取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