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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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哪些?

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有哪些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在產假期間享受的工資性補償,用人單位申領生育津貼前已按工資發放規定向生育職工發放工資,且發放標準不低於生育津貼標準的,向經辦機構申領的生育津貼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入賬,不再發給職工個人;發放標準低於生育津貼標準的,低於部分應當從申領的生育津貼中給予補足。

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員工單位為員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生育期間持續繳納生育保險;

2、單位員工由單位專項負責人辦理,個體人員自己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

3、生育保險報銷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二、成都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填報《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審批表》一式兩份並加蓋行政公章;

2、身份證;

3、住院費用原始票據;

4、出院證;

5、生育指標;

6、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

7、婚姻證明;

8、個體參保人員還需提供個人結算性存摺/卡;

9、委託他人的,受託人需提供省身份證。

生育保險一般是由用人單位替勞動者辦理的,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然後日後要是女職工生育或男職工的配偶生育,就可以根據生育保險進行相應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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