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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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

員工本人如果要單方面的和公司中斷勞動關係的話,個人可以和公司進行協商。在有些情況下,可能員工個人也會向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書,如果和公司協商一致的話,公司最後也會正常的為員工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問題是在這一過程當中,有一部分員工比較關心的問題是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

一、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否有失業金?

勞動者個人提出辭職,是不能申請失業金的,必須以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能到勞動局申請失業金的。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怎麼辦理?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解除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各應履行如下手續:

對於勞動者來説,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辦理如下手續:

1、按勞動法規定的時間與要求,提前給用人單位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如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進行工作、業務交接。

3、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對於用人單位來説,除提前解約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還要注意辦理如下手續:

1、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

2、工作、業務的交接。

3、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4、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5、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該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書中客觀的説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我國相關法律在處理勞動關係的時候明確規定,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而且還有一點就是員工個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員工支付賠償金,但是需要為員工正常的結算工資。不過這裏所説的員工個人解除勞動合同,是在自願的情況之下,如果受到用人單位的排擠威脅而解除勞動關係的話,依然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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