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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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有何區別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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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 商業險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

養老保險 商業險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如下:
1、存在性質不同: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有經營性,以盈利為目的。
2、投保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則是自願購買的,以合同契約方式確立雙方關係。
3、管理部門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商業保險由企 業性質的保險公司運營管理。
4、投保對象不同:參加社會保險的對象是勞動者,其範圍由法律規定,受資格條件的限制;商業保險的對象是任何人,投保人只要自願投保並願意履行合同約定即可。
5、保障範圍不同:社會保險能為絕大多數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只為部分投保人提供保障。
6、賠付待遇不同:社會保險待遇一般採取按月支付形式,並隨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每年調整;商業保險則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的原則賠付。
7、時間性質不同:社會保險是穩定的、連續性的;商業保險是一次性、短期的。
8、法律規範不同:社會保險由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範,商 業保險則由經濟法、商業保險法和配套法規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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