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和年限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和年限是多少?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養老金是如何發放的?

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也就意味着,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更加符合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年限的實際情況。

個人賬户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户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最低為56,最高為233)。參保人員年滿40週歲及以下年齡退休的,其個人賬户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統一按233個月確定;參保人員年齡70週歲及以上年齡退休的,其個人賬户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統一按56個月確定。 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新的計發辦法實施後退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繳費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

由此可見,養老保險的繳納分為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其中單位繳納比例為20%,個人繳納比例為8%。繳納基數都是參考職工平均工資制訂的,從平均工資的60%到300%不等。按照規定,職工只有連續繳納社保滿1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的時候領取養老金。職工如果發現自己繳納的期限不夠,要及時進行補繳。以上就是小編總結整理的有關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和年限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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