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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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倒閉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算

企業倒閉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算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因此,企業倒閉後,企業拖欠的養老保險擁有優先受償權,企業經過破產清算後的資產,應當首先補繳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

二、企業破產受理前和破產受理後

1、企業破產受理前

破產受理前的社保作為破產債權由清算組清算。其中基本養老保險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部分、基本醫療保險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部分屬於優先清償的債權(同工資屬於同一順序),一般來説企業破產後該部分費用是繳齊了的。如果個人部分繳齊了(可以到社保機構查詢,部分省市可以從網上查),從一般意義上而言,退休以後原則上不影響養老保險的領取。

2、企業破產受理後

破產單位有義務由清算組按月及時為員工補齊應繳的社保費用,其中應包括所有的保險等。資金補償按照員工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給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超過六個月的補給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可以按半月補給。

綜上所述,企業破產前後,職工的養老保險清算方式不同。如果面臨破產或已破產的企業惡意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金,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採取法律手段,利用法律的強制性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提供對於企業倒閉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算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法律知識詳情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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