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1K

一、企業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企業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併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曰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4、超過法定時效未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養老保險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1、養老保險的數額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户、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2、養老保險的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説,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準。)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是需要為勞動者提供一定的保障的,所以我們法律當中也明確規定的,企業需要履行為普通的勞動者繳納保險的義務,如果不予繳納的話,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