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看房要付定金 - 可以退回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般在租房過程中是要負擔一點押金的,先預訂房屋,再依照規定簽訂相應的租房合同,在承租房屋後還要保證屋內電器等設施不受人為破壞,因此租房付定金是為了保障出租人的利益。那麼從承租人角度出發,租房看房要付定金,可以退回嗎?這是承租人想要了解的問題。

租房看房要付定金,可以退回嗎?

一、租房定金交多少才行?

一般市場上是交一個月的租金為押金,再收一個月或幾個月的房租。具體的要根據租賃雙方的協商。租房押金怎麼收沒有具體法律規定,一般是雙方協商解決。

二、租房沒有籤合同但是交了定金,可以退回定金嗎?

此處定金明顯不屬於“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那麼是不是“違約定金”呢?違約定金是為了保證已經成立的合同的履行,因而以有有效合同存在為前提,所以沒有籤租房合同而已經交付的定金不是“違約定金”而是“訂約定金”。在沒有籤租房合同之前交定金就是為了擔保將來簽訂合同。

三、租房定金能退回嗎?

前面已經講到此處的租房定金屬於“訂約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後放棄了和其他人訂約的機會,定金在此起了擔保的作用,假如出租人在收了定金後把房子租給別人,則租房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雙倍返還定金;同樣地,此時租房人不願意租房,不願意訂立租房合同時,無權要求出租人返還定金。

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週歲以下的人(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以上就是關於租房看房要付定金,可以退回嗎的問題,答案是可以,但是要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實現,比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房屋是未經許可的臨時建築,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退回定金。一般付定金是為了保證合同的順利簽訂,以及保證屋內設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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