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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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嗎?

租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嗎

定金不能退。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散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一定條件下可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籤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其次,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過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把多出的部分價款退回。

三、定金的作用

根據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定金具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定金是通過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交付一定數量的金錢或其他替代物,履行合同與否與該金錢或其他替代物的得失掛鈎,從而促成當事人信守諾言,認真履行合同,這就決定了定金具有擔保的功能;

(二)只要發生一方接受另一方定金的事實,就可作為合同成立的證據,因而該種定金又具有證約定金的性質;

(三)給付定金一方違約的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因而該種定金又具有違約定金的性質。

四、合同訂金與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不同。

定金合同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定金合同無效,主合同並不因此無效;而當事人關於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

2、兩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功能,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要雙倍賠償。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於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在資金上提供支持。

3、兩者的作用不同。

定金一經給付,則發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具有懲罰性。而訂金給付後,訂金交付方不依約履行,不能要求收受方退還訂金;訂金收受方不依約履行,只需原價退還訂金。

4、兩者適用的範圍不同。

定金擔保方式可以廣泛適用於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於一方需支付金錢的合同,常用於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5、兩者支付的數額法律規定不同。

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不管是因為租房或者是其他的情況下要求先支付定金的,如果支付了定金,最起碼在法律上是代表着自己對於當前的這件事情是考慮清楚了的,事後沒有正常的理由卻反悔就代表着違約,因此,沒有權利在要求退還定金。特定條件下要求退回定金的,如果對方不退的話只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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