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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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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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的程序是什麼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或者終止仲裁程序的,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或者發現終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受理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書面答辯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答辯,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被申請人核實後由其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答辯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答辯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通過上文,小編簡要描述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是什麼及申請流程方面的知識。這就要求農民在申請仲裁的時候先看看自己是否具備條件,然後再準備相關資料。這裏有一個細節小編提醒下,就是申請仲裁的時效是二年,錯過就無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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