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如何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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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是上海市政府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所以價格較低,也有一定的使用限制。那麼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是如果確定的?在使用上有何限制?這些問題是上海市民普遍關切的,本站小編結合上海市經適房相關辦法來給大家做個介紹。

上海經濟適用房價格如何確定的?

一、上海市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1、建設項目結算價格

結算價格應以保本微利為原則,結算價格由開發建設成本、利潤和税金三部分構成。

2、銷售基準價格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基準價格計算公式為:銷售基準價格=周邊房價×折扣係數。周邊房價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一定時期、一定區域內,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平均成交價格或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折扣係數以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經濟承受能力和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市場成交價格等因素確定。

3、單套銷售價格

按照銷售基準價格和上下浮動幅度確定單套銷售價格。單套房的上下浮動幅度,根據樓層、朝向、位置來確定。上下浮動幅度不得超過±10%。以單套銷售價格計算的項目住房銷售總額,應與以銷售基準價格計算的項目住房銷售總額相等。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由住房保障機構擬訂定價方案,經物價管理部門會同房管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或區政府批准。經過核准的定價方案,自核準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逾期需重新核准。

二、上海市經濟適用房在使用上有哪些限制?

1、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不得將共有產權保障房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設定除共有產權保障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

2、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可以通過家訪等方式,瞭解房地產權利人、同住人居住和使用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情況,發現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或者設定除共有產權保障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行為的,可以按照《共有產權保障房預(出)售合同》約定,採取書面通知改正、要求支付違約金、在指定媒體通報、記錄不良信用、直至收回房屋等處理方式。

對於準備申請經適房的上海家庭來説,價格是其最關心的因素。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確定方法,其計算依據是建設項目基準價格和銷售價格,以保本為主。經適房使用家庭不得有出租、抵押房屋行為,否則政府有權收回。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威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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