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熱線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熱線是多少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熱線是多少?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熱線是021-23111111,如果不能查到的也可以撥打12345轉上海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上海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以下的幾點:

1、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户口連續滿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4、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週歲、女性年滿25週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二、經濟適用房買賣的相關規定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税完税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户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經濟適用房是有一定的條件的,不滿足條件不能申請。具體的條件可以上網查詢或者是打電話諮詢經濟適用房的主管部門,一般是當地的住建委等部門。如果要出售經濟適用房的必須是住滿5年,否則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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