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市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7K

一、安達市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

安達市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

安達市土地使用税一年交一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税是國家對擁有土地使用權(不論以劃撥、出讓、買賣等方式)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只要符合應税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都應該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級別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額(元)

大城市50萬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萬~50萬1.2~24

小城市20萬以下0.9~18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0.6~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由於我國各地的土地都屬於共有,民事主體個人是沒有土地的所有權的,故而獲得土地土地使用權之後,需要按照一定的標準,繳納土地税額。生活在安達市的人們,需要按照安達市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標準,每年繳納以此土地使用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