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罪的客觀要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走私毒品罪,是指違反國家毒品管制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時也侵犯了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違反
2、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毒品管制法規和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犯罪主體,即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論是我國公民,還是外國人,原則上都可成為該罪的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實施走私的行為。
認定走私毒品罪,應注意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劃清走私毒品罪與走私罪的界限,劃清本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法律依據:
《刑法》
第347條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走私、販賣、運輸、製造的行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毒品罪的客觀要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