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人體重傷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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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人體重傷標準是什麼

最新司法鑑定人體重傷標準是什麼

重傷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我國司法鑑定人體重傷標準規定在《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之中。

4損傷程度分級

顱腦、脊髓損傷

5.1.1重傷一級

a植物生存狀態。

b)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c)偏癱、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體癱的運動障礙(重度)。

e)重度智能減退或者器質性精神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重傷二級

a)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875px2以上。

b)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現腦受壓症狀和體徵,須手術治療。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持續4周以上。

e)顱底骨折,伴面神經或者聽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f)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g)腦挫(裂)傷,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h)顱內出血,伴腦受壓症狀和體徵。

i)外傷性腦梗死,伴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j)外傷性腦膿腫。

k)外傷性腦動脈瘤,須手術治療。

l)外傷性遲發性癲癇。

m)外傷性腦積水,須手術治療。

n)外傷性頸動脈海綿竇瘻。

o)外傷性下丘腦綜合徵。

p)外傷性尿崩症。

q)單肢癱(肌力3級以下)。

r)脊髓損傷致重度肛門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礙。

5.1.3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500px以上。

b)頭皮撕脱傷面積累計1250px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600px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徵。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5.1.4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px以上。

b)頭皮撕脱傷面積累計500px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50px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1250px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5.1.5輕微傷

a)頭部外傷後伴有神經症狀。

b)頭皮擦傷面積125px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面部、耳廓損傷

5.2.1重傷一級

a)容貌毀損(重度)。

5.2.2重傷二級

a)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250px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375px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塊面積150px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250px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顯著色素異常,面積累計達面部30%。

d)一側眼球萎縮或者缺失。

e)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2以上。

f)一側眼瞼重度外翻或者雙側眼瞼中度外翻。

g)一側上瞼下垂完全覆蓋瞳孔。

h)一側眼眶骨折致眼球內陷12.5px以上。

i)一側鼻淚管和內眥韌帶斷裂。

j)鼻部離斷或者缺損30%以上。

k)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50%以上。

l)口脣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3枚以上。

m)舌體離斷或者缺損達舌繫帶。

n)牙齒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損傷致張口困難Ⅲ度。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大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毀損(輕度)。

5.2.3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50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50px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100px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75px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750px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5px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脣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12.5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px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

c)口脣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75px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125px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200px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px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併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併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5.2.5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50px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100px以上。

d)眶內壁骨折。

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

f)耳廓創。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頜骨額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j)牙齒脱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鬆動2枚以上或者Ⅲ度鬆動1枚以上。

聽器聽力損傷

5.3.1重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91dB HL)。

5.3.2重傷二級

a)一耳聽力障礙(≥91dB HL)。

b)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另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c)一耳聽力障礙(≥81dB HL),伴同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

d)雙耳聽力障礙(≥61dB HL)。

e)雙側前庭平衡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5.3.3輕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b)雙耳外耳道閉鎖。

5.3.4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脱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5.3.5輕微傷

a)外傷性鼓膜穿孔。

b)鼓室積血。

c)外傷後聽力減退。

視器視力損傷

5.4.1重傷一級

a)一眼眼球萎縮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

b)一眼視野完全缺損,另一眼視野半徑20o以下(視野有效值32%以下)。

c)雙眼盲目4級。

5.4.2重傷二級

a)一眼盲目3級。

b)一眼重度視力損害,另一眼中度視力損害。

c)一眼視野半徑10o以下(視野有效值16%以下)。

d)雙眼偏盲;雙眼殘留視野半徑30o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

5.4.3輕傷一級

a)外傷性青光眼,經治療難以控制眼壓。

b)一眼虹膜完全缺損。

c)一眼重度視力損害;雙眼中度視力損害。

d)一眼視野半徑30o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雙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4.4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後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脱離;晶狀體脱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脱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脱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15px以上)。

d)斜視;複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後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4.5輕微傷

a)眼球損傷影響視力。

頸部損傷

5.5.1重傷一級

a)頸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廣泛毀損,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廣泛毀損,進食完全依賴胃管或者造口。

5.5.2重傷二級

a)甲狀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狀腺功能低下,藥物依賴。

c)咽部、咽後區、喉或者氣管穿孔。

d)咽喉或者頸部氣管損傷,遺留呼吸困難(3級)。

e)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嚥功能障礙(只能進流食)。

f)喉損傷遺留髮聲障礙(重度)。

g)頸內動脈血栓形成,血管腔狹窄(50%以上)。

h)頸總動脈血栓形成,血管腔狹窄(25%以上)。

i)頸前三角區增生瘢痕,面積累計750px2以上。

5.5.3輕傷一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0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0px以上。

b)頸前三角區瘢痕,單塊面積250px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300px2以上。

c)咽喉部損傷遺留髮聲或者構音障礙。

d)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嚥功能障礙(只能進半流食)。

e)頸總動脈血栓形成;頸內動脈血栓形成;頸外動脈血栓形成;椎動脈血栓形成。

5.5.4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25px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px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100px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150px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

5.5.5輕微傷

a)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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