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行為如何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9W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行為構成單位受賄,認定如下:
一、單位受賄罪是在單位意志支配下,以單位名義實施的;受賄罪則是國家工作人員在自己個人意志支配下,為謀取私利而進行的。
二、單位受賄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財物,要歸單位整體所有,即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為單位帶來了非法利益;而受賄罪是收受的財物歸被受賄人個人非法佔有。
司法實踐中,單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領導決定形成的,只要該領導者決定後實施的受賄行為是以單位名義進行的,並且非法利益也歸單位,就應認定為單位受賄罪。如果是單位成員(主要是領導)假借單位名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但把財物佔為己有的,則應按個人受賄罪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行為如何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