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受賄罪進行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如何對受賄罪進行認定

必須指出一點,受賄罪是沒有死刑的,這個已經被修改了。所以不管受賄的數額多大,都不用死了。這個制度,讓各位看官自己評價。國家為了治理這類不良風氣,對受賄進行了擴大定義。例如即使你退休了,但是雖然你在職期間沒有收了別人的好處,並且答應為別人辦事情,待到退休之後別人會對你之前的照顧有所回報,那也是犯罪的。還有一種就是非常隱祕的受賄行為,那就是沒有退休之前,你先幫別人辦事,辦事之後待到風聲過去了再去收受別人的好處,那也是犯罪。從這兩點就可以看出受賄的方法層出不斷,而且會導致社會不公,因此國家嚴懲也是正確的。

受賄罪和行賄罪是一對相對的罪名,但是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現在於構成受賄罪的條件更為寬鬆,很容易就會觸犯此罪,而行賄罪是有一定難度的,至少沒有受賄罪那般簡單。最重要的體現在於,受賄和行賄都有索取這一行為,但是受賄罪一旦有索取的行為,不管有沒有為對方謀求利益,也不管是正當的還是不正當的,一律都以受賄罪處理。還有一點可以看出受賄罪的條件寬鬆,那就是受賄罪只要求承諾給予對方利益。這裏的“承諾”的含義非常廣泛,承諾可以是假的,也可以是真的,只需要有承諾就行了,並不要求實現。假如你收受錢財,而不作理會,那也是承諾——默示承諾。另外,利益也無須區分正當與不正當,只要是利益即可符合條件。

以上就是對受賄罪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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