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國家取保候審能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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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國家取保候審能緩刑嗎?

一、在我國國家取保候審能緩刑嗎?

這個沒有絕對的,但是我可以説判緩刑的概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審這個強制措施就是針對罪行非常輕的人的,否則的話肯定刑拘,不會給你取保的,至少根據我的辦案經驗來講,90%的取保候審最後判的都是緩刑,甚至撤銷案件都有。

相關法條知識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二、什麼是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説,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積極配合相關人員的工作。同時對於已經有犯罪行為的嫌疑人來説,取保候審期間配合執法人員工作無疑是減輕自己罪行的有效選擇,希望其本人能夠認識到坦白從寬、主動承擔錯誤的事實,切勿同法律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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