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介紹賣淫罪辯護詞範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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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介紹賣淫罪辯護詞範例是什麼?

我國,會有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謀取不法利益而選擇了違法犯罪行為,比如説組織介紹賣淫,但是這是要受到刑法制裁的,我國刑法中是有專門的組織介紹賣淫罪的。但是,即使是這樣,犯罪的一方也是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的,而律師就會提出組織介紹賣淫罪辯護詞。

滿某某介紹賣淫一案辯護詞

辯 護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xx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滿某某家屬的委託,並經滿某某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擔任其一審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我認真查閲了本案卷宗、會見詢問被告人並進行了相關調查瞭解工作,對本案事實有了比較系統全面的瞭解。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滿某某涉嫌介紹賣淫罪,辯護人沒有異議,現僅就其存在情節顯著輕微及本案如何處理問題提出如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量刑時參考:

一、被告人滿某某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可不認定為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介紹賣淫是指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溝通,使他人賣淫活動得以實現的行為。根據以上規定可以得出介紹人(即被告人)必須明確向嫖客表明嫖娼的意思表示,表現為故意介紹賣淫的行為。主管應當是故意的,而本案中,被告人介紹客人去會所消費,會所內消費項目有多項,有餐飲、茶館、客房多項,不僅單純賣淫。被介紹的客人在會所內從事嫖娼行為,不能都記在介紹人的頭上。現在嫖客未到案,無從知曉被告人當初是怎麼樣介紹消費項目的。據被告人自己講,之所以該會所要靠外人介紹客人前來消費,是因為會所屬無照經營,不能掛牌公開攬客。被告人自述當初介紹客人去會所消費時候,就和人推薦説“我知道個地方挺好、環境不錯、吃喝玩樂啥都有”而已。

被告人應朋友王某的請求,在王某説讓給介紹客人,有提成的時候,滿某礙於朋友面子,又有佔小便宜的心理,介紹了客人去消費,因被告人本身並不在該會館工作,根本不可能知道客人到了會館具體消費了哪些項目,只是將普通消費標準告訴了客人,至於具體客人是否去了會所,什麼時候去,和誰一起去,去了以後都做了什麼,並不知曉,也沒有人向被告人細説呀。被告人因為介紹客人,共計收取了消費提成才800元。從犯罪的行為性質、情節及獲利數額及社會危害性來説,都顯著輕微。

二、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被告人介紹的客人從事了嫖娼行為。

1、本案中,被告人根本不是該會所的員工,不在這裏工作,不在這裏按月拿工資。被告人介紹的客人具體有沒有到會所、哪個到了會所均未查清,也無法查證,僅憑會所員工供述被告人繫帶客經理,曾經介紹過客人到會所消費,但具體消費項目是否包括嫖娼項目,無充分證據證實,單憑員工一方供述不足以認定本案事實,不能形成證據鏈,本着疑罪從無的原則,應屬無罪。

2、被告人滿某某有自己的工作單位,沒有在涉案會所工作,沒有參與安排客人賣淫,也不知道具體有多少賣淫女、賣淫女都有哪些人,被告人至今都不知道。被告人只是出於朋友關係幫忙介紹客人到涉案會所,至於最後生意是否談成,是否賣淫,如何賣淫,客人和哪個賣淫女進行了性交易等等,滿某某一概不知。在本案中,如果被告人構成犯罪,滿某某也屬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被告人滿某某本身無意觸犯法律,只是因為他缺少文化知識,法律意識淡薄,加上被其他主犯挑唆誘導,才無意中走上了觸犯法律的道路。

三、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在被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抓獲後,被告人滿某某始終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前後供述穩定,認罪態度極好。被告滿某某是一直懷着贖罪的心態詳細、如實供述自己的所做作為,從無隱瞞、捏造等他推責任、逃避打擊等行為。被告在公安機關以後幾次的訊問中的供述基本相同,連細節和人物關係也陳述的前後一致。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和司法部頒佈的《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關於“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之規定,辯護人懇請法院在對被告人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除了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被告人還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悔恨不已,與此同時,被告人滿某某及其家屬願意主動接受罰金刑,願意以此方式來主動接受懲罰,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誠懇態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規範化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第七款:被告人自願認罪的,可以從輕處罰10%。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在20%以內按比例輕處。被告真誠悔罪,願意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法庭應該在量刑上予以充分的積極考慮。

四、被告人滿某某系初犯,不具有不得使用緩刑的禁止性條件。

五、對被告人滿某某從輕處罰不僅挽救其本人,更是可以挽救了整個家庭。

滿某某家庭貧寒,父親早亡,家裏僅剩下滿某的母親及八十多歲的爺爺奶奶,經濟條件極差,老家裏缺少男性勞動力,事情發生後,其母親天天以淚洗面,家庭瀕臨絕境。因此,如果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可是幫助整個家庭獲得新生, 懇請人民法院考慮被告人的母親和家庭情況,對被告人從輕處罰。雖然滿某某的行為已涉嫌犯罪,但看守所長達七個多月的羈押生活已充分達到懲罰被告的目的,使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被告人滿某某也多次向辯護人及家人表達他的悔過、後悔之情,也保證今後絕不會再做出任何觸犯法律的事情。懲罰有一定的度,所謂過猶不及。適度的懲罰,能教育挽救被告人改過自新;過度的懲罰極有可能使得被告人徹底灰心失望,從此破罐子破摔。

綜上所述,根據滿某某的犯罪行為以及犯罪後的表現,鑑於滿某某認罪態度較好、且介紹賣淫次數較少,故辯護人建議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滿某某減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使其能夠早日回家,迴歸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以上辯護意見請法庭給予採納。謝謝!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辯護人:xxx律師事務所

xxx律師

2014年12月31日

這是一篇組織介紹賣淫罪辯護詞範例,大家也可以瞭解一下。即使是確實犯有罪過的犯罪人員,也會有合法的權益存在,法律是維護公平的,所以這就需要為被告人提供一位律師進行辯護,就其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和維護。而律師進行辯護的時候,就會用到辯護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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