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先動手自己還手是否屬於正當防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一、對方先動手自己還手是否屬於正當防衞?

對方先動手自己還手是否屬於正當防衞?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什麼是正當防衞?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

正當防衞必須滿足的幾個條件:對方的行為必須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必須是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衞針對的是不法侵害的行為人,不是其他旁邊的人;正當防衞必須適度,不能超過限度。

結合實際:對方打自己的時候,肯定是可以阻止對方的不法侵害行為的,比如對方正打自己,自己用手擋的不小心用力過度,導致對方牙齒掉了,那肯定屬於正當防衞。但是如果説對方打完自己,都準備走了,然後自己心裏不舒服,拿起石頭砸向對方,導致對方傷害的,不屬於正當防衞。

二、正當防衞存在哪些誤區?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下面這些行為是不屬於正當防衞的:

1、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個人鬥毆或者多個人鬥毆,對方先動手,然後後動手的覺得吃虧,對他人的反擊的,不屬於正當防衞。

2、想象的不法侵害的侵害行為。比如説自己走在路上,對方一抬手,就以為對方是要打自己,但是對方並沒有打,而是跟自己揮手打招呼。

3、對尚未開始的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正當防衞行為。對方還沒有對自己實施實際的不法侵害,沒打自己,自己先下手為強的,肯定也不屬於。

4、開始屬於正當防衞的行為,但是後來用力過猛導致的侵害行為,也不屬於正當防衞。就是説防衞過當,剛開始對方動手打自己,然後自己用手抵抗,防止對方打到重要部位。後來對方停止暴力行為,自己又下死手要報仇雪恨,於是把對方打殘了,明顯不屬於正當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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