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贈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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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銷贈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撤銷贈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予不可以同約定條約一樣,這種情況是不可以撤銷贈予的,並且撤銷合同必須要撤銷原因當日起的一年內實施。

1、贈與人必須是房地產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贈與的房地產必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件,不存在產權糾紛。

2、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並辦理公證

3、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税費等而設立贈與。

二、房產贈與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有。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享有產權的房屋所有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房產,可以將房產贈與他人,並簽訂房產贈與合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因此,受贈人雖然約定將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是房屋作為不動產,只有在辦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產權才會發生轉移。因此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此時受贈人並不能請求法院判令繼續履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並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於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民法典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並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

以上就有本站小編的理解,對於本文內容總體就是贈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約定的,一種就是法定的,當然約定的情節必須是贈予人自願的情況下方能生效,法定的則是由法律規定的來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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