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誰管轄刑事案件管轄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刑事案件由誰管轄刑事案件管轄有哪些
律師解析: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審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管轄原則
1、屬人管轄權
2、屬地管轄權。
3、保護性管轄權。
這是指國家對於外國人在該國領域外侵害該國的國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管轄。
4、普遍性管轄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