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鑑定法條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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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鑑定法條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既然是案件審判當中的重要的一個步驟,那麼自然對於司法鑑定,就必須通過各種各樣的法規來進行約束,否則就沒有辦法保證司法鑑定結果的公平公正。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當中,其實對司法鑑定就有着明確的要求,各司法鑑定機構都是必須嚴格遵循。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刑事訴訟法鑑定法條是怎樣的?

一、刑事訴訟法鑑定法條是怎樣的?

鑑定的程序和要求

1、選定鑑定人

偵查機關指派或者聘請的鑑定人,必須具有解決本案中的專門性問題的知識和技能,並且與本案或本案當事人沒有利害關係,能夠保證客觀、公正地進行鑑定。

2、偵查機關應當為鑑定人提供必要的條件,及時向鑑定人送交有關檢材和比對樣本等原始材料,介紹與鑑定有關的情況,並且提出要求鑑定解決的問題,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強迫鑑定人作出某種鑑定結論。

3、鑑定人應當按照鑑定規則進行鑑定。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鑑定後,應當出具鑑定意見,並由鑑定人簽名。鑑定意見應當對偵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並説明其科學或者技術上的根據。

5、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二、司法鑑定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法醫病理鑑定

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鑑定、死亡方式鑑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鑑別、死後個體識別等。

2、法醫臨牀鑑定

運用法醫臨牀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鑑定、性功能鑑定、醫療糾紛鑑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

3、法醫精神病鑑定

運用司法精神病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精神狀態、法定能力(如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監護能力、被害人自我防衞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程度、智能障礙等問題進行鑑定。

4、法醫物證鑑定

運用免疫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的理論和方法,利用遺傳學標記系統的多態性對生物學檢材的種類、種屬及個體來源進行鑑定。其主要內容包括:個體識別、親子鑑定、性別鑑定、種族和種屬認定等。

5、法醫毒物鑑定

運用法醫毒物學的理論和方法,結合現代儀器分析技術,對體內外未知毒(藥)物、毒品及代謝物進行定性、定量分析,並通過對毒物毒性、中毒機理、代謝功能的分析,結合中毒表現、屍檢所見,綜合作出毒(物)中毒的鑑定。

6、司法會計鑑定

運用司法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通過檢查、計算、驗證和鑑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等財務狀況進行鑑定。

7、文書司法鑑定

運用文件檢驗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製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鑑定。

8、痕跡司法鑑定

運用痕跡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有關人體、物體形成痕跡的同一性及分離痕跡與原整體相關性等問題進行鑑定。運用槍械學、彈藥學、彈道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槍彈及射擊後殘留物、殘留物形成的痕跡、自制槍支和彈藥及殺傷力進行鑑定。

9、微量物證鑑定

運用物理學、化學和儀器分析等方法,通過對有關物質材料的成份及其結構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對檢材的種類、檢材和嫌疑樣本的同類性和同一性進行鑑定。

10、計算機司法鑑定

運用計算機理論和技術,對通過非法手段使計算機系統內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統正常運行造成的危害行為及其程度等進行鑑定。

11、建築工程司法鑑定

運用建築學理論和技術,對與建築工程相關的問題進行鑑定。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築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事故鑑定、工程造價糾紛鑑定等。

12、聲像資料司法鑑定

運用物理學和計算機的原理和技術,對錄音帶、錄像帶、磁盤、光盤、圖片等載體上記錄的聲音、圖像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況過程進行鑑定;並對記錄的聲音、圖像中的語言、人體、物體作出種類或同一認定。

13、知識產權司法鑑定

根據技術專家對本領域公知技術及相關專業技術的瞭解,並運用必要的檢測、化驗、分析手段,對被侵權的技術和相關技術的特徵是否相同或者等同進行認定;對技術轉讓合同標的是否成熟、實用,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標準進行認定;對技術開發合同履行失敗是否屬於風險責任進行認定;對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以及其他各種技術合同履行結果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有關法定標準進行認定;對技術祕密是否構成法定技術條件進行認定;對其他知識產權訴訟中的技術爭議進行鑑定。

14、一般司法鑑定

對訴訟案件、仲裁活動及其他民事糾紛中涉及到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等方面的專門性問題所進行的鑑定。通過這種鑑定,可以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後果等。

在刑事訴訟法當中,主要對鑑定的程序和要求有着明確的規定,要求在選擇鑑定人方面,或者是鑑定人的職責和要求鑑定完畢以後的結果等,在這一過程當中都有着相應的法規來進行約束。另外如果説當事人或者被害人覺得鑑定結果存在異議的話,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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