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哪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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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東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哪兒有?

山東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哪兒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實際中,為保證員工不會因為斷了經濟來源,影響維持正常的生活,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30天通知員工,或是支付一個月工資。但是,有些公司為儘快做好人員安排,或是員工發生重大違紀情況,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按規定,法律並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實施時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

1、跟員工協商一致

只要雙方對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合意,那麼便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不受其他限制。

不過,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要支付員工補償金。

2、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出現有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違紀;

(3)員工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建立兩個勞動關係,並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

(5)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且,員工出現有以上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時,公司也不用支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後,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受限制,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是由用勞動者所工作的單位出具。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規定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如果存在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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