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九級工傷賠償怎麼賠?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一、沒有勞動合同九級工傷賠償怎麼賠?

沒有勞動合同九級工傷賠償怎麼賠?

按僱傭關係要求老闆賠償,賠償數額根據司法鑑定而定。

解決的關鍵在於取證問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提供相應證據。只有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且造成勞動者受傷的事故確屬工傷事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由於雙方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又極力否認存在着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相應的舉證便較難實現。

二、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六)護理費

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七)傷殘補助金

綜上所述,單位要是沒有按照要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則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就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長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在此種情況下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勞動者受傷的話,則一般是由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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