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級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一、九級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是什麼?

九級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是什麼?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如果本人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當地政府公佈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根據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確定,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固定月數計算,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一次性支付。五級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8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針對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30%。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確定,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固定月數計算,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一次性支付。五級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6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工傷職工距正常退休年齡五年以上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每減少一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二、工傷職工能要求哪些賠償?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准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九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取的賠償主要是包括以上三方面,主要是一次性就業補助,傷殘補助和醫療補助。除此以外,九級工傷還能夠要求其他的賠償項目,但是也得結合着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來計算賠償的項目了,如果不影響勞動能力的話,建議職工自己還是不要主動提出來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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