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麼補償合理,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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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麼補償合理,法律依據是什麼

農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麼補償合理,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貨幣補償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

1、產權調換房屋

例如: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位於北辛安安置房小區。產權調換房屋為期房,臨時安置期限為36個月。安置房A區房屋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區房屋為“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補償補助總款

補償補助總款=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

3、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僅供參考)

被徵收人可選購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為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10建築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部分小於10平方米,則按10平方米計算;

(2)本項目徵收範圍內同一人或夫妻有兩處及以上房屋的,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合併計算,10建築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當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的0.2倍+10建築平方米小於產權調換房屋最小户型面積,允許購買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最小户型。

二、棚改拆遷時,安置方式有哪些?

被拆遷住宅房屋為平房的,實行主房宅基地換房或貨幣補償。被拆遷住宅房屋為別墅的,按照現有別墅建築面積1:1比例給予安置或貨幣補償。被拆遷人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商業、企業、養殖小區等非住宅拆遷採取貨幣補償方式進行安置。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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