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房屋拆遷有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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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户一宅”、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條文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該部法律並未對户應當如何界定予以明確規定。

一户多宅房屋拆遷有沒有補償?

2、參照各地實際操作:“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請一處,也就是説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關文件:

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於推行農村宅基地“一户一宅”,通知中是這樣説的:

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户”。考慮到實踐中户籍管理與宅基地管理不銜接,對於那些符合當地分户建房條件未分户但未經批准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可以結合實際經本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對比原本的農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要求:“在農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多處宅基地僅能確權一處。對於未確權宅基地,建設房屋便於違規行為。雖然不會給與拆除,但卻無法獲得相應保障,比如拆遷賠款等。”這則通知,就顯得更加“貼地氣”。

此外,很多農民朋友都發現,現在在老家蓋房越來越難,不僅不能隨意在自家承包地上蓋房,連翻建都需要經過審批。歸納起來有這幾個原因:①國家對土地越來越重視;②農村房屋建設存在着許多問題,安全規範等問題尤為嚴重。

目前,國家對於農村房屋建設還沒有詳細的相關標準,但很多地方都提出立法規範農村房屋的安全問題,填補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的空白。近日四川就出台了相關的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這幾類房屋建設將會被禁止。

蓋房用地須嚴格按規定選址

只可在村集體內劃分宅基地建設,對於自行佔用耕地、村內空地等建設房屋均屬於違規建設。對於以往違規建設房屋,輕者可等翻蓋或重建房屋時進行收回,嚴重者將會進行拆除清理。對於正在進行違規建設房屋,勒令停止建設並且復原。

現在很多農民在農村建設房屋都是自己獨立選擇,甚至很多農民佔用了農村的耕地、農田、公路邊以及在飲用水保護區進行房屋建設,這些行為都將會被禁止。不過,為了種地、存糧等農事活動,可以在不破壞耕地土壤的情況下建設相關農業用房。

蓋新房、翻建都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不僅建設新房需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翻蓋老房也必須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沒有將視為違規建設。此外還需要有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證、四鄰協議等,方可進行建設。

雖然很多農民都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進行住房建設,但必須要由鄉鎮進行規劃審查,合格之後將會頒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如果沒有取得這一證書建房也將會被禁止。

蓋房須符合建築設計規範、標準

縣級相關部門會制定通用的農村房屋建設方案,在建設房屋時不可超標。尤其是農村房屋建築面積超過300平方米、房屋跨度超過6米或房屋超過3層的情況下,為了房屋安全等問題農民不可自行施工,必須要由專業房屋建設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

現在農村房屋建設很多都是農民自己設計,自己建設,而規定出台之後,農民建設設計必須要符合建設設計的規範以及標準,如果不符合標準,也將會被禁止。

同時,縣級住建主管部門將會設計通用的農房建設方案,建築面積不能夠超標,尤其是3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房農民不能夠自己進行施工,必須要由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

前兩天就有四川瀘州某縣城的網友跟地合君反應,説自己下午接到家裏的電話,説自己家裏在農場的房屋要被拆掉,原因就是自己在城裏買了房,不拆除舊必須要繳納180元/平米的房屋基地税,而且只要宅基地面積超標的都要繳納。

對此地合君連夜查看了當地的相關政策,政策規定,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的合理使用,將會採用節約有獎、超佔有償、推出補償的原因嚴格進行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跟網友的反應還是有一定的出入。

隨着現在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的嚴格管控,規範農村土地的使用,未來新建的農村房屋將會更加集中,而且對於宅基地面積、多出宅基地等問題將會進行清理,屆時可能會採用超標超佔有嘗使用的原則,而對於1987年以前修建的房屋則不會收取此費用。

嚴格管控農村的土地,提高農村的利用效率,對於農村發展、農業發展能夠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當中,地合君還是覺得應該考慮一下農民的利益,切不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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