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人可以獲得徵地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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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租人可以獲得徵地補償嗎?

承租人能獲得徵地補償。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對解除租賃關係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要求房屋所有權人對其進行安置、一併賠償搬遷、營運損失,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解除租賃關係的可以要求對提前解約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

房屋所有權人才是被徵收人,但這並不意味着承租方,租户就沒有權利獲得補償,作為被拆遷的利益相關人,承租人的補償利益也是納入在房屋所有權人的補償之內的,這部分補償如無特殊約定,應歸承租人所有。這裏的特殊約定主要指租賃合同裏明確約定了如遇拆遷如何處理,如果有約定則按照約定處理即可,如果沒有約定就要看承租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補償。但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承租人與產權人相比具有主體資格方面的瑕疵。

在實踐中,拆遷方往往不針對承租方進行談判,而是直接跟產權方談補償,這時,承租方主要及時啟動法律程序,比如以律師函的形式告知拆遷方和產權方自己的權益,努力讓拆遷方和拆遷方把土地、房產的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分開,或者與產權方達成協議,明確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範圍,將這部分補償加入到產權方整體的補償要求中去,這種是一種最佳的狀態。

作為承租方一定要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並且按時繳納租金,楹庭拆遷律師團隊接待過一些合同到期了或者是合同雖然在有效期內,但由於拆遷拖了多年,他就一直沒交租金,這樣就造成租賃合同違約,從而基於租賃合同產生的相應權益也無法主張,遇到這種情況時,作為承租方儘量保證租金的及時繳納,及時出租方口頭説等等看,也要按時將租金打入合同指定賬户,甚至合同到期如果繼續支付租金,租賃合同也會變成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

承租方要明確自己都有哪些項目應該享受補償,承租方是實際經營者,是停產停業損失的實際承受者,甚至在租賃的土地上自己依法擴建該剪了廠房,這些項目都需要依法享受補償。在拆遷過程中由於涉及巨大利益,有的出租方為了獨佔補償,會有意為難承租方,讓其知難而退主動撤離,但實際這是得不償失的事情,因為企業一旦撤離,不存在停產停業損失,出租方自然享受不到,但如果已經核定了停產停業損失,而不給予承租方則涉嫌不當得利。

如果協商不成則需要啟動法律程序,針對出租方的民事訴訟,主要涉及其合同違約給企業造成損失的賠償,再有就是起訴出租方將應屬於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這部分利益基於自己停產停業損失的金額,但也有可能會出現出租方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之後,由於承租方不搬遷,拆遷方申請司法強拆。

其實現實中土地、房屋徵收的情形是很常見的,行政機關在徵收行政相對人的房屋和土地之後,是必然需要給予一定的徵地補償的,這種補償其實是對行政相對人因為行政機關的徵收行為而造成的損失的一種彌補,補償的金額是有合理的金額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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