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轉讓無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7.1K

宅基地轉讓無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宅基地轉讓無效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對於無效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未實際履行,尤其是房屋尚未交付的,可判決出賣人向買受人返還所收取的房款。

2、對於無效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雙方當事人就房屋是否返還可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可以尊重雙方的意思選擇。對於雙方一致意見同意返還房屋,則可以判決買受人返還房屋,出賣人返還房款。對於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不返還房屋的,可以按雙方對合同確認無效後如何具體處理的協議意見處理,即也可以不返還房屋。

3、對於無效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雙方對合同確認無效後的處理我法達成協議,法院可判決確認買賣合同無效,但是駁回出賣人要求返還房屋的訴訟請求。如果買受人反訴出賣人賠償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時,法院可依據雙方過錯程度,支持相應的反訴請求。

4、無效房屋買賣合同所涉農村房屋徵地拆遷的處理。《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徵用土地的,按照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其他土地(耕地外的土地,應包括宅基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32條規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歸其所有權人所有。《民法典》也規定,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並足額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合法權益。

二、農村宅基地買賣無效情形

如城鎮居民購買農村住房和宅基地;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農村居民購買的的;受讓人已經有了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

宅基地流轉無效後,應進行房屋(或相應價款)的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的宅基地的買賣是我國農村中常見的買賣合同的內容之一,此時我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需要買賣宅基地的情形的是會,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土地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