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需要什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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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的所有權只歸國家所有,其他任何個人和集體都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國家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出讓土地的使用權給土地使用者,那麼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如果可以,購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需要什麼程序?本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需要什麼程序

一、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是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有限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買賣是該土地使用權人以獲取價款為目的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公民或法人,後者獲得土地使用權並支付價款的行為。

受讓人按協議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協議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協議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約定比例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哪些?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的,可採用雙方協議的方式,但協議的方式出讓的土地價格不得低於國家所規定的較低價。

1、招標方式。招標出讓是指土地者(出讓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標者)發出投標邀請,通過各投標者設計標書的競爭,來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方式。招標出讓方式的特點是有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需要優先土地佈局、重大工程的較大地塊的出讓。

2、拍賣方式。拍賣出讓是按指定時間、地點,在公開場所出讓方用叫價的方法將土地使用權拍賣給出價較高者(競買人)。它的特點是有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區位條件好,交通便利的鬧市區,土地利用上有較大靈活性的地塊的出讓。

3、協議出讓。協議出讓指政府作為土地者(出讓方)與選定的受讓方磋商用地條件及價款,達成協議並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特點是自由度大,不利於公平競爭。適用於公共福利事業和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機關單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4、掛牌出讓。這方式就是國家把要出讓的土地公示出來,各房地產開發商將自己的報價和方案交到指定地點,其中優的公司會公示出來,在掛牌期間內,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報價和方案,掛牌期限結束時,後確定的公司為土地獲得者。

上面四個是國家承認的土地獲得方式,按道理來講,土地是不可以私自交易的,但有的人手裏有土地,但是沒有實力開發,或者乾脆就是想轉手,這樣開發商就會通過收購具有土地的公司的方式,將土地轉到自己的手裏。

三、購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需要什麼程序?

1、工業和商業用途,只能通過土地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只需留意自己想買的地塊的土地出讓公告,在土地出讓公告時間內到規定的土地交易中心(有的地方叫交易所等)領取出讓文件,瞭解情況,如果想要,直接交納保證金,按規定的方式提供相關資料(在出讓文件中有規定,各種方式出讓所需文件不一樣,如招標出讓的同掛牌的大部分不一樣),在規定時間內按到指定場所進行交易,如果競得,與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後,辦理土地登記就算取得土地使用權了。特別的是,如果要先同政府簽訂的合同,是沒有多大作用的,最終要以在交易中取得土地使用權為準。國家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程序特別嚴格。

2、如果仍用於農業,則可以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取得,這相對容易得多,只要和農户簽訂流轉合同就可以了,當然,如果是“轉讓”方式,則要經過村委會(發包方)同意。

土地是國家所有的,任何人和集體不能隨意購買和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來進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購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程序也要看是用於農業還是非農業。以上就是我們整理的關於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內容介紹,可瀏覽延伸閲讀了解更多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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