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土地使用權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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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當中,大家對土地不管進行任何分配和利用,都是因為大家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當然,土地使用權是大家在辦理土地使用證以後才擁有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是我國公民正常權利當中受法律保護的一種,任何組織和單位是沒有辦法進行剝奪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興寧土地使用權指的是什麼?

興寧土地使用權指的是什麼

一、興寧土地使用權指的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是指使用人根據法律、文件、合同的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處分的權利。它又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三、土地證辦理其他注意事項: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我們可以看出,興寧土地使用權其實就是指根據法律文件合同的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國有土地資源進行佔有使用,以及處分的權利等。當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是有所限制的,這其中就包括不得對我國土地非法進行買賣,不得導致國有土地資源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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