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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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農民來説,土地是重要的物質生產資料,包括耕地,宅基地等。我國對農業及農村問題歷來十分關心,屢屢出台文件。國家有關農村土地的政策,可以説關係到幾億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作為農民,應該及時瞭解國家大政方針,那麼,最新農村土地政策有哪些?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農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一、最新農村土地政策有哪些?

1、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能抵押貸款

具備處分權的兩類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開展使用權抵押融資,落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適用範圍是此前國家確定的15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縣(市、區)地區。

2、進城農民“三權”將自願有償退出

2017年年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户條件,探索進城落户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法自願有償退出機制。現在,有的地區已經在試點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機制。

3、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申報承建高標準農田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發佈《關於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編報事宜的通知》,公佈了2017年及以後年度的土地治理項目計劃編報事宜。文件明確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申報承建高標準農田;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500元。

二、什麼是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自主經營種植不違反國家政策的作物。後來,隨着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

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户的承包權,以及歸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權。為了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國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並行。

實行“三權分置”後,土地可以作為要素要流動起來,集中在農村能人手裏,搞現代農業和規模經營。這樣,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就有了基礎,農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證。

綜上所述,根據最新農村土地政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這樣有利於農村建設資金得以保障,同時,國家也在擬定宅基地有償退出等政策,這樣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以將自己閒置的宅基地轉讓來獲取一筆收入,另外,國家要求,在2018年要完成土地確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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